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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医学的理性选择》(第二部分 辨证失范多米诺骨牌效应)

(二)体质分类的差异性和体质因素的关联性

在学会标准中,对9种体质按照总体特征、形体特征、常见表现、心理特征、发病倾向和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6个方面分别予以介绍,给人们的感觉是,各种体质皆可借以泾渭分明地区别开来。不过,由于9种体质五方面内容是通过经验决策确定下来的,因而这个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本身就需要证明。其中涉及两个最关键的问题:

1.体质分类的差异性如何区分  体质分类的差异性,是指不同体质借助各自分类指标区分开来的客观性和排他性。以“形体特征”为例,学会标准确定气虚质与阳虚质的指标均为肌肉松软不实,阴虚质为体形偏瘦,痰湿质为体形肥胖,腹部肥满松软,湿热质形体中等或偏瘦,血瘀质胖瘦均见,气郁质形体瘦者为多。由此可见,各种体质的形体特征大都互有交叉和重叠,不是界限分明、绝对排他的。形体特征比较典型的痰湿质,古今公认为肥胖体形,但反过来形体肥胖者未必都是痰湿质。王琦团队的研究已经证明,肥胖人有肥胖痰湿体质和肥胖非痰湿体质两类人群[8]。痰湿质尚且如此,其他体质的体形特征便更不典型了。因而所谓体质的“形体特征”多半是模糊和不分明的。

关于体质的“常见表现”,实际参酌了疾病状态下的气虚证、阳虚证、阴虚证、痰湿证、湿热证、血瘀证和气郁证(肝郁证)的诊断指标,只不过删除了与疾病有关的诸证的诊断指标。这就出现一个有待澄清的问题,体质与证(通常误称为证候)究竟是什么关系?有无区别?可以注意到,几乎所有的体质研究者均强调体质与证不同。何氏直截了当地批评说:有的作者有意无意地把体质和病证扯为一谈。如阴虚、阳虚、痰湿、湿热、气虚、瘀血等本是一些“证”的名称,其尾添上个“质”字,并没改变其内涵。这样,人们很自然地把体质和病证等同起来,体质也就失去了它自身的特定涵义和研究价值[3]。换个角度他却认为,正是藏象、气血津液等构成了体质学说的理论基础[11]。强调体质又离不开同样作为证的理论基础的藏象和气血津液,最终还是与证脱离不了干系。可以说,几位有建树的体质研究专家都在这个问题上显得非常无奈和纠结(后续专门讨论)。尚需指出,参照体质分类确定的“常见表现”,在实际生活与医疗实践中,虽然可以发现较为典型的某种体质,但多数人的体质特征是不典型的[10]。既然如此,又是依据什么把大多数体质特征不典型的人十分准确地划分为9种类型呢?此外,体质“常见表现”中诸如胸闷、易生痤疮、易带下增多、神情抑郁、哮喘、风团、咽痒、鼻塞等,已经超出体质指标的范围,等于把疾病状态下的症状混同体质的“常见表现”。如果将这些处于疾病状态下的可见症状排除掉,体质特征不典型者将更多,区分体质类型将愈加困难。

“心理特征”方面的情况基本也是如此。学会标准明确气虚质性格内向,不喜冒险;阳虚质性格多沉静、内向;阴虚质性情急躁,外向好动,活泼;痰湿质性格偏温和,稳重,多善于忍耐;湿热质容易心烦气躁;血瘀质易烦,健忘;气郁质性格内向不稳定、敏感多虑。可以看出,气虚质与阳虚质和气郁质、阴虚质与湿热质和血瘀质、平和质与痰湿质之间的心理特征相同或互有交叉,如果其他指标也不典型,体质之间如何区分?特别需要指出,在9种体质与9种心理特征之间建立这样的对应关系,其客观依据又是什么?通过什么研究证实的?

关于“发病倾向”的问题也大同小异。认为气虚质易患感冒、内脏下垂等病;湿热质易患疮疖、黄疸、热淋等病。诸如此类,建立这样的因果关系,不能靠想当然,一定要通过科学研究予以认定。如果有谁做过体质与疾病因果关系长期的流行病学调查,就应出示相关数据和证据;假使未做,这些“发病倾向”便有待逐一研究证实,否则是靠不住的。

总体说来,体质类型若确实存在,其差异性不会是单一或少数指标决定的。这种差异性应是多因素共同表征的,是基于关联性的差异性。鉴此,不应采用简单的方法区分综合特征,必须运用反映综合特征的方法把不同体质区别开来。更为重要的是,在多数人体质表观信息不典型的情况下,如何把体质分类客观建立起来和区别开来,这是体质研究最棘手,一开始就应着力解决的问题。遗憾的是,所有的体质研究均淡化了这一点。

2.单一体质各因素的关联性问题  体质内部各因素的关联性,是指每一种体质按照总体特征、形体特征、常见表现、心理特征、发病倾向和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6个方面确定的判定指标之间的关联关系,以及某一特征中若干指标间的关联关系。《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》的颁布,似乎已经解决了这些问题,其实并非如此。

以气虚质为例,学会标准确定有肌肉松软不实(形体特征)、气短懒言(常见表现)、性格内向(心理特征)、易患内脏下垂(发病倾向)和不耐风寒(对外界环境适应能力)等,从客观性和科学性角度,可以提出这样的质疑:将这些指标归纳到气虚质之下,有事实依据吗?如果仅仅有临床经验依据,显然是不够的。在同一项指标中,如“常见表现”则有平素语音低弱,气短懒言,容易疲乏,精神不振,易出汗,舌淡红,舌边有齿痕,脉弱多个具体指标,这些指标之间有紧密的关联关系吗?又是凭什么确定的?诸如此类,在单一体质各项特征之间、单一特征具体指标之间,相互关系的建立均未经严密、科学地论证。

中医界在诊疗和研究的各个环节上,习惯以经验决策代替科学决策。经验非常重要,但其局限性不可忽视。针对《中医体质分类和判定》标准,在6项指标之间、各指标内的具体指标之间,首先需要证明它们是否存在“啤酒与尿布”的关联关系,然后再确认相互关联的逻辑基础,进而为标准制定提供有力证据。显然,现行体质标准尚未经历这样的研究和锤炼过程。综上所述,《中医体质分类和判定》存在问题甚多,许多关系和因素是不确定的,有待系统证明。现在看来,学术界不适当地夸大了这一标准的作用、价值和科学性,借以开展的延伸研究必然暴露出许多先天不足。因此,现阶段尚不宜将中医体质学说拔高到中医体质学的高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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